摘要
史学界(包括日本学者),在对“济南惨案”(亦称“五三惨案”)这一历史事件研究中大都遇到了以下几个问题:日本出兵山东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蒋介石为什么命令其军队不抵抗?“济南惨案”的最后解决是公平的吗?笔者亦想对此谈谈看法。是“保护侨民”还是“侵犯主权”1928年4月7日,国民党中央发表“北伐”宣言,4月10日向其所属的1、2、3集团军下达总攻击令。第一集团军沿津浦路进攻张宗昌的鲁军。12日,张宗昌下令鲁军总撤退。19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出兵山东。20日,日本海军陆战队侵入青岛。21日,驻天津的日本步兵3个中队,抵达济南商埠。同时,日本第六师团从其国内出发来山东。22日,日本政府发出《日本出兵声明书》,谓:“此次因山东战况之急转,扰乱情形恐波及我国人居住之地,故不得已,惟有依照上次声明书之宗旨,从本国国内派出兵士约五千之一部队……专任保护侨居之本国人民。”“保护侨民”,这就是日本政府堂而皇之的出兵山东的理由。好象是国民党军队到达山东之后,必然要“扰乱”日本侨民。可是,早在国民党军队“北伐”出兵之前,2月21日,南京政府外交部长黄郛发表对外宣言中就申明:国民政府按照国际公法。
出处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9年第2期48-52,共5页
Journal of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