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春秋后期,贵金属黄金作为货币,开始进入流通界,执行货币的职能。战国年间,黄金流通十分普遍,特别到了秦汉,法律正式规定黄金为主币,“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因此,黄金的使用范围更广泛,使用量更大,除了用作价值尺度之外,最主要的用于馈赠、赏赐和贿赂,动辄五百斤、千斤、万斤乃至几十万斤,简直是黄金泛滥。可以想见,这期间的黄金数量之大。因此,清代顾炎武在其《日知录》中和历史学家赵翼在其《二十二史札记》中,均论到汉代黄金之多。
出处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5期16-22,共7页
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