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社会历史阶段中,客观地存在着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二重性。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二重性,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两个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第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第一重性的内涵,即不断满足全体劳动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建立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劳动者成了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既是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又是联合起来使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集体劳动者。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1期13-17,共5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