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即保障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按照其内在的经济规律正常运行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它的内含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范企业行为、市场运行和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律、条令、制度以及习惯和意识,或简称完备、科学的经济法规;二是监督这些法律、条令、制度等贯彻实施的社会保障系统,或简称为严格规范的经济监督。它的外延用比较广泛,既有社会主义再生产环节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秩序;
出处
《财经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51-53,共3页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