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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昌市实行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的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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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昌市从1988年10月起正式在全市建立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我们认为,实行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对于加强国家对价格的宏观调控,约束企业价格行为,增强企业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行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是搞活企业的客观需要。过去,企业在产品经济体制下,没有定价权,商品不论大小统统由国家制定,束缚了企业发展,窒息了企业的生机和活力。经过十年改革,企业有了定价权,且随着改革的深入会越来越大,然而企业一时却无法适应,不敢用权者有之,不要权者有之,更多的是不会用权,结果造成盲目定价,“口头”价、“点头”价泛滥,引起市场物价混乱。实践证明,搞活企业需要赋予企业一定的定价权,但只停留在放权的浅层次上还不够,必须深入到深层次,即帮助和引导企业认识和利用价值规律。
出处 《价格月刊》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22-23,1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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