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瑞典,保存档案和管理政府机构文件材料的工作是联合进行的。来源原则是档案和现行文件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政府业务活动中不再运行的文件一律被称之为档案,档案工作制度中也包括对现行文件管理的规定。他们认为,记录在电子数据处理载体、缩微胶片、录音磁带上的信息与记录在纸张上的信息性质相同。瑞典的里克斯档案馆在建立、维护和使用机读档案方面独具优势,他们将工作重点放在对政府机构文书处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支持上,优先支持诸如文件处理、分类、存储、著录和移交等项业务工作。
出处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70-71,共2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