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国有企业经过几年的改革,虽已基本上打破了传统的僵化体制的束缚,开始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和活力,但从总体上来看,适应商品经济运行要求的新的体制还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来,而只是达到了新旧体制并存的阶段。新旧体制本身是有矛盾和冲突的,因此,今后必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使我国的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和市场调节的载体。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Z1期80-83,共4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