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企业承包经营中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入企业体制改革,搞好承包经营的一个关键。总结近年来长春、沈阳、重庆、武汉等城市实行承包经营的试点经验,通过竞争(招标投标)产生企业的经营者,有下列几点好处。第一,承包基数指标积极合理。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常常是主管局与企业经营者一对一谈判,讨价还价,企业经营者往往强调困难,千方百计达到压低承包指标,以便轻而易举地实现承包任务。通过招标投标,把“要我包”改变为“我要包”,标的自然是投标者激烈争夺的焦点。各地的实践证明,在激烈竞争的条件下产生的标的,比没有竞争的条件下要积极先进得多,两者有时甚至相差好几倍。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72-73,共2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