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后,吉林省农安县万顺乡在组织乡、村干部反复学习、掌握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分片深入屯、户,面对面地向群众搞好宣传、讲解。通过宣传,他们有以下三点收获: 一是破除了一些群众的模糊认识。过去一部分群众认为计划生育罚款是“土政策”,是乡村干部独出心裁。因此,对交纳超生罚款有抵触情绪。通过学习《条例》,都感到计划生育工作是有法可依的;奖励独生子女家庭、处罚超生夫妇是符合国策要求的。《条例》就是把计划生育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了。
出处
《人口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61-62,共2页
Populati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