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海峡两岸人民交往增加,一系列法律问题随之而生,其中比较多的是婚姻家庭问题。去台人员中,原在大陆已婚,去台后再结婚的有数十万人之多,现在发生不少纠纷,如何妥善处理,这涉及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安定,影响至为深远。本文就三个案例,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案例一:前妻起诉,要求解除丈夫与后妻的婚姻关系。1988年8月,台湾“高级法院”受理了海峡两岸首宗婚姻官司,现居香港的福建龙岩县七十一岁妇女陈鸾香,要求解除丈夫邓元贞同“台湾太太”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8期31-33,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