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刊名,作为商标而存在,在我国的历史甚短。最近,我国首起刊名纠纷——江苏《少年文艺》告上海《少年文艺》侵犯刊名权益一案,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从而引起了法学界和出版界的关注。对此,笔者走访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由于条件所限,笔者只能将调查研究中的一些思考写成文字,以期求得共识。思考之一:刊物同名事出有因两家少儿读物,名称均为《少年文艺》,并非笔者杜撰。在中国,刊物同名者并不在少数。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8期35-36,共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