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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博为什么只判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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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世人注目的日本旅客小林康二死亡案件,疑犯朱文博由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起诉,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11月23日、12月6日两次开庭审理,认定朱文博犯故意杀人罪,并判处死刑。朱犯不服上诉,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89年4月终审驳回上诉,并核准执行死刑。本案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院认定的罪名也与检察机关的诉控有别。其原因是,朱文博在庭审中推翻了原来作过的有关抢劫小林康二2000元外币兑换券和日本产“卡斯特”
作者 岳雷驰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7期49-50,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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