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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以劳役抵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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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有不少个体和合伙工商户,利用工商登记和银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有的资金微薄,却在工商执照上登记注册资金数万甚至数十万元;有的串通当地银行工作人员出具资信假证明,作为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本;还有的借用他人的营业执照、帐户进行违法经营活动。他们与一些工矿企业和商业部门签订大量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货物到手后拒不付款,将货款大肆挥霍或用以偿还旧债。债权人诉讼到法院后,债务人往往躲避他乡,拒不到庭,即使找到了债务人,财物也早已转移。
作者 叶杭生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28-29,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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