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理论联系实际、发挥法学理论对法制实践的导向作用、促使法学理论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服务这一指导思想出发,本刊自1988年第9期起组织天津“戴振祥投机倒把案的罪与非罪”的探讨。我们认为,该案决不仅仅是一般的投机倒把案,它关系到对改革中涌现的一些新事物和这些新事物所涉及到的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的问题应该怎么看,和用什么样的观念和标准来衡量的问题。比如,如何认识该案的社会危害性,集资联建住房,解决30多年来利民道地区居民的住房困难,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25-26,共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