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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官倒”的认识和处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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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目的,是为了使改革、开放顺利、健康地深入进行。惩治“官倒”是治理、整顿的重要一着。“官倒”不除,改革、开放没有希望,中国的事没有希望。“官倒”是某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掌权者利用党和国家付托给他们的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和资金,在社会流通领域,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规章、制度的经济活动,倒买倒卖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计划额度、紧俏商品、经营数额和牟利数额巨大,严重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败坏国家声誉,侵犯公私财产合法权益的行为。
作者 吴逸 金三木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18-20,共3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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