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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制企业性质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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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实行租赁经营这一新型经营方式是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下称《条例》)中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在租赁后,不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根据《条例》的规定以及从租赁经营的实践来看。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42-47,共6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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