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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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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规范性的专门的法律监督,它的范围广泛,方式多样,是具有最大国家强制力的监督,有极大的权威性。历史经验证明,离开了检察监督,司法的公正性即无保障,法律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只有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才能真正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
作者 王洪俊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学院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25-30,共6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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