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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立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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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体制,通常指组织制度和规范的系统或体系。这些组织、制度和规范的承受对象,既有经济的,又有政治的、文化的等等,如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立法体制,通常是指有关国家立法权限的划分和国家立法机构设置的系统或体系,它是上层建筑政治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国立法体制的建立,都是从该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应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巩固和促进本国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作者 刘升平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律系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9-15,共7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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