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国家所有作为一种伴随着国家而产生的一种所有权形式,其本身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存在着必然联系。①只有社会主义条件下,因为它是公有制在法律上的反映,从而使其与社会主义之间产生了内在的联系。但是,公有制除了在法律上可以表现为国家所有以外,还存在着另一个基本内核,就是社会主义的经济民主。经济民主,意味着社会全体成员具有对全民财产的主人翁地位。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53-61,共9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