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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伦理观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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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新行为观人的一切行为,按照伦理学眼光,可以归结为五大类型,即无私利他,为己利他,单纯利己,损人利己,纯粹害人。这五大类型行为,均循由四大行为规律而发展变化。①行为原动力规律;②行为目的规律;③行为手段规律;④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唯有“为己利他”或“损人利己”才可能是每个人的恒久行为:而其余四类(即“无私利他”、“单纯利己”、“纯粹害人”、“纯粹害己”)便都只能是每个人的偶尔行为。这个规律,实际上是前三大行为规律之总合。所以可称之为“行为总规律”。这就是优良道德赖以竖立其上的四大行为规律。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1989年第6期69-69,共1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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