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并提出把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纪律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五管齐下,进行宏观调控。对于行政和经济手段,以及纪律和思想政治工作手段是比较熟悉,而对于法律手段则比较陌生。因此,试就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问题,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法律是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成为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间接管理和控制。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1989年第4期6-9,35,共5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