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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为“体现”——试论中国艺术的美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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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逻辑形态而言,首先,艺术文化与其所存身的某个相对自足的文化系统必须是同构的,也就是说艺术整体的审美理想与文化系统的价值体系的取向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趋同性(否则就无赖以生存的根基);再者,艺术文化的特质同耐决定了其必须遵循一种内在的逻辑——生命情感的内在运动。前一逻辑的最终生长点必须落实于此。可见,艺术文化是以辩证的矛盾运动为特征的双重逻辑结构。
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34-41,共8页 Theoretical 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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