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寄托与象征是我国传统文学特别是诗歌中常见的两种艺术表现手法。《诗经》中的多数篇章即寄托象征之作。如《硕人》篇,据《左传·隐公三年》载:“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又《载驰》篇,《诗序》说,“卫懿公为狄人所灭,国人分散,露于漕邑。许穆夫人闵卫之亡,伤许之小,力不能救。思归唁其兄,又义不得,故赋是诗也。”《离骚》则每以“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以后《古诗十九首》,魏晋诗歌,初唐四杰、杜甫和晚唐诗人的作品中都运用得比较多,至宋词已形成了一个十分突出的艺术特点。而且,两者经常并用。
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76-80,54,共6页
Theoretical Studies in Literature and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