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三大第一次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予以确认,并作为政治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87年11月14日在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茶话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强调:政治协商会议、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都是我们的优点、长处,应当在兴利除弊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逐步走上制度化的道路。1988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在致民革七大的祝词中进一步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中一个根本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很大的优越性。我们要坚持这个制度,并且要不断完善、充实、丰富和发展。党的十三大以后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条件下的不断前进与发展。
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2期64-67,共4页
Journal of Hainan University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