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社会主义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新秩序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商品经济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则须有一系列前提。它取决于市场的结构是否完整,取决于价格、利率、工资等市场信号能否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相应的变动,取决于市场主体——商品生产者对市场信号的变动能否作出灵敏的反应,取决于国家对市场的调控能否形成正常的市场秩序。所有这些都是经济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本文是从经济法的角度,从三个大的方面,分析经济法如何转轨。
出处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89年第4期51-56,共6页
Journal of Lan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