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是我国基本国情的一个特点。在法律上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汉语文享有平等的地位,是实行民族平等政策的重要标志。与自己语言一致的文字是少数民族社会进步的阶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繁荣发展与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本文从学校教育、扫盲、培养干部、发展经济和文化等方面论述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必要性,并且就少数民族文字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出处
《民族语文》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1-9,共9页
Minority Language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