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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为“幽默”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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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对幽默的概念进行科学的规范,我以为在文艺研究中首先需要划清几个界限: 一是要将作为创作主体和欣赏主体所具有的一种审美感受能力的“幽默”,和作为一种美学现象(即美的形态)的“幽默”区别开来; 二是要将“生活领域中的幽默”和“艺术领域中的幽默”区别开来; 三是要将生活和艺术领域中的“广义的幽默”(即“喜剧”)和“狭义的幽默”
作者 陈孝英
出处 《文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104-106,共3页 Literature & Art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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