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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并非喜剧性审美形态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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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现行的美学著作(包括美学辞典)中,几乎都把幽默与讽刺并列为喜剧性审美范畴的两种形态。对于这样的划分与归类,笔者认为还值得作进一步推敲。如所周知,作为审美范畴的喜剧性,其最显著的美学特征与美感效应可以一言以蔽之,曰:笑。如果没有笑,对于喜剧性审美范畴来说,那是难以想象的,甚至可以说,没有笑,也无所谓喜剧性审美范畴。当然,这里所说的笑,又是有其明确的规定性的,那就是既不是纯生理的笑,也不是纯属偶然性的笑。
作者 张鹄
出处 《文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111-112,共2页 Literature & Art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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