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古代第一部逻辑专著《墨辩》中,“故、理、类”统称为“三物”。目前,在《墨辩》逻辑的研究中,特别是在比较研究方面,对“三物”的解释很不一致。笔者认为,随意比附,会曲解《墨辩》逻辑的本意。关于“三物”的系统论述,见于《大取》篇:“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诸立辞而不明于其故所生,妄也。今人非道无所行,虽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三物必具然后辞足以生。”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出处
《齐鲁学刊》
CSSCI
1989年第3期80-82,共3页
Qilu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