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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是一项不可动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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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我们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我国实践相结合,而为实践已经证明制定唯一正确的原则。可是,近年来,有人对公有制却大加鞭挞,主张私有化。对于这种错误主张,应该进行一次认真严肃的讨论,从理论到实践上划清其界限,肃清其流毒,从而加速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
作者 孙连成
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CSSCI 1989年第4期17-34,共18页 Studies on Marx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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