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泰国是一个较为重视投资立法的国家,迄今为止,已先后颁布过四部投资法,即《1954年产业奖励法》、《1960年产业投资奖励法》、《1962年产业投资奖励法》和《1977年投资奖励法》。就社会和经济效果来说,《1977年投资奖励法》(以下简称“现行投资法”)为最佳,因而许多国外学者评述它是泰国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法律之柱和重要法律武器。据考察,泰国现行投资法有7章60条,主要有六个特点。
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8期50-53,10,共5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