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世纪30年代前,欧美学者认为委托监护制是土地和劳力的制度,随着王室对监护权世袭的确认,监护制就顺理成章地转变为大庄园制。但30年代以来,S·萨瓦拉和 L·B·辛普森发表了一系列论著,认为根据王室的法令法律,监护制与土地无关,监护权本身不含有对土地的赐与,这是一种贡税和劳力的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被逐渐削弱为一种仅基于贡税的恩俸形式。这一观点迄今在欧美史学界已占主导地位。萨瓦拉和辛普森的观点使拉美大地产的演进出现断层。这个断层是否真正存在呢?法律上没有土地的委托监护制和基于土地的大庄园制之间是否存在延续性呢?笔者认为,这个断层仅仅是法律上的,在实际进程中委托监护制与大庄园制之间存在着延续性。
出处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5期29-33,共5页
Journal of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