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国际企业的中期融资1. 中期借款金融机构的中期放款通常指为期1年以上至7年之间的放款.国外一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均可办理.中期借款融资大多是用来增添固定资产,或是弥补长期营运资金的不足,因此,债权人较注重企业本身的获利能力,也正因为如此,中期借款融资多半是以分期偿还方式偿付借款.中期借款既可作流动资金周转,也可用于资本支出.如充作流动资金周转,则可采取周转贷款或信用额度方式.如充作资本支出,则由放款银行或保险公司视情况一次拨付或分期拨付,通常就支用部分按约定利率计付利息。
出处
《国际贸易》
1988年第7期58-60,共3页
Inter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