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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税贷包”配套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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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九年来企业改革的实践,我们认为:在当前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中,应实行“税贷包”配套改革。所谓“税贷包”配套改革是指对一般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在两步利改税的基础上,降低所得税,取消调节税,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实行所得税后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简称“税贷包”配套改革)。它要求把税收制度、还贷制度、国有资产制度、投资体制、财政体制与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结合起来,配套改革。因此“税贷包”配套改革是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有益形式,是达到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的有效途径。
机构地区 上海市体改办
出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1988年第3期45-47,共3页 Comparative Economic & Social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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