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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品责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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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通则》第122条和《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等法规明确规定了产品责任。产品责任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在民法理论中非常重要,其法律适用也很复杂,确实有研究的必要。本文拟就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制造者的产品责任、销售者的产品责任三大问题加以探讨。
作者 崔建远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法律系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88年第3期29-34,共6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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