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公务员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历来是行政法学中行政主体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行政机关是由一个一个公务员组成的,因此,国家行政活动主要是由国家公务员具体实施的.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公布施行,本文拟对公务员的涵义、范围、分类及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等作一初步探讨.国家公务员的涵义及范围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在编人员.1.国家公务员是经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人员.在我国,公务员的任用方式有选举、委任、聘用。
出处
《法律适用》
1994年第3期37-39,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