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资租赁亦称资本性租凭或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用自己的资金购回由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然后以此为租赁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约定条件支付租金,取得该租赁物的使用权,租期届满承租人可以留购、续租或者退还租赁物的一种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可分为自营租赁、回租租赁、转租赁和杠杆租赁等几种形式.我们一般所说的融资租赁合同是一个广义上概念,它不只是一个合同,而是由一组合同构成.它涉及三方当事人(回租租赁除外):出租人、承租人和厂商(供货方).这三方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两个法律关系:出租人和厂商的购买合同关系.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关系构成广义上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内容.其中。
出处
《法律适用》
1994年第1期18-20,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