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到“十四大”确定市场经济发展目标,我国股份制改造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证券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不可否认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规范证券市场的法律还未健全,出现了很多证券欺诈行为.这些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使投资者蒙受损失,严重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而证券市场要有效、有序运转,就必须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禁止证券欺诈行为,以维护证券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此,我国目前也陆续出台了一部分证券方面的法律,如国务院1993年4月22日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9月2日国家证券委员会发布的《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公司法等。
出处
《法律适用》
1994年第10期23-25,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