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狱建筑,基于以执行自由刑为职能的国家物质附属物,它是国家机器的有机组成以及“构成国家实质”的特殊设施。以监房、岗楼、电网和高墙等系列饰物、符号、实物为文化表征的特殊营造物,旨在昭示和团论其恐怖性,并假借坚止”的图由使其全面扩展为对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形成抑制氛围的‘监狱”的概念,以实现社会大众的安全农和囚犯的负罪的,井强化其保障社会秩序的政治功用。由于监狱在其特殊社区内统摄着特殊人群的生活,其存在及运作方式深受社会文化的浸润,并已形成监狱文化的自主风格,置身其中的监狱建筑,吸取建筑文化的滋养,在田生及沿革过程中始终蕴藏着各民族文化精神与性格的符码,成为特定社会历史文化的积淀。诠释这一符码,有赖于监狱文化与建筑文化的通力合作,更有赖于监狱建筑文化的全面启动.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39-42,共4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