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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作为抵押物及变卖问题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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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股票作为抵押物的前提条件(一)股票持有人对其股票是否享有所有权是抵押股票的必要条件之一股票是一种有价财产,作为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民事诉讼中的标的物,具有可抵押性.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试行)》司法解释第113条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即债务人提供给债权人的股票是否能作为抵押物,主要看股票持有人对其股票是否享有所有权.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权的凭证,它的发行和取得需经一系列法定的程序。
作者 胡锦华
出处 《法律适用》 1994年第8期28-27,共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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