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目前的经济纠纷案件中,较多地存在一方当事人无理缠诉,甚至故意缠诉,借以达到拖延履行法律或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已有的防止无理缠诉的法律手段如:判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等方式已达不到遏制无理缠诉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对这种以诉讼方式进行侵权的行为及其责任进行研究,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以便有效地制止这种不法行为,促使当事人履行经济合同的主动性,并可以达到减少诉讼的目的.一、诉讼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其形式诉讼侵权行为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法起诉他人引起诉讼活动,或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为制造障碍。
出处
《法律适用》
1994年第8期35-36,共2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