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人犯罪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全世界.都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我国近年来也出现了不少关于惩罚法人犯罪的立法例,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法人犯罪的惩处却不尽如人意,判例十分少见.这与我国当前法人犯罪较为严重的客观情况不相称,因此,对惩治法人犯罪的有关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有效指导司法实践,这无疑是每一个法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笔者不揣浅陋,对惩治法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谈点拙见,以就教于法学界的师长和同仁.一、法人能够成为犯罪主体法人是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在现代各国刑法和刑罚理论中,对法人可否成为刑法中被定罪处刑的犯罪主体。
出处
《法律适用》
1994年第9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