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在中国的远古时代即有了商品交易,商周时期商品交易日益扩大,西周商业被列为“九职”之一,并出现了专门管理市场的官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统治阶级经验的不断积累,管理市场的商事政策与法律日趋完善,并形成了统一度量衡,不准私造斛斗秤尺;规范市场秩序,严禁欺行霸市;加强商品质量监督,禁止不合格商品入市以及严格管理物价,打击扰乱市场价格行为等一系列反不公正交易的政策法规。这些法规不仅对发展古代商品经济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今天健全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亦有借鉴作用。
出处
《北方论丛》
CSSCI
1994年第6期42-44,共3页
The Northern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