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已把它规定为一种侦查措施.在国外,苏俄刑事诉讼法第183条,南斯拉夫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越南刑事诉讼法第128条,均规定侦查实验是一种侦查措施.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以及日本等国,虽然刑事诉讼法未规定侦查实验为一种侦查措施,但从电影、电视和侦探小说中,有时可以看到警察在侦查中也采用这种方法.由上可见,侦查实验是一种各国常用的侦查措施.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4年第4期12-15,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