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俄罗斯联邦是由89个主体(21个共和国、1个自治州、10个自治专区、6个边疆区、49个州、2个直辖市)和100多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在苏联解体前,俄联邦民族分立和地方分离主义思潮就已露头;苏联解体后,民族分立和地方分离主义思湖迅即蔓延,并已威胁到俄联邦的完整和统一。十月事件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虽有缓解,但基本矛盾并未解决。本文拟就有关情况作初步探析。 一、民族分立和地方分离主义的表现 (一)少数民族自治共和国要求政治上和法律上完全独立。在这方面最突出的是鞑靼斯坦共和国和车臣共和国。鞑靼斯坦共和国于1990年8月30日发表主权宣言,1991年4月18日颁布共和国基本法,1992年3月21日举行关于共和国“国家地位”的全民公决,61.4%的选民赞同鞑靼斯坦为“主权国家”。1992年11月6日,鞑靼斯坦议会不顾俄联邦中央的一再反对,执意通过了自己的宪法,宣称鞑靼斯坦是“主权国家”,“国际法主体”和“建立在条约基础上的俄罗斯联系国”。鞑靼斯坦宣布,鞑靼语是共和国国语,绿、白、红三色旗是共和国国旗。
出处
《俄罗斯研究》
1994年第4期20-24,共5页
Russi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