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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证据的关联特征及查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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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试论证据的关联特征及查案适用程志忠证据法学认为,证据最本质的属性是关联性,即指作为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和其它待证事实相联系,没有联系,便不能构成证据。证据的这一属性,不仅显示出它固有的本质特征,而且含示着唯物辩证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性。因而,研...
作者 程志忠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994年第4期35-38,共4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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