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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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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凌江红公共秩序,是指一国依其冲突规范(无论是国内法上的,还是它所接受的国际私法协议与公约中的冲突规范),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的处理,本应适用某外国实体法,但考虑到适用的结果会与内国的“公共秩序”严重抵触,则拒绝适用,这便是国际...
作者 凌江红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18-18,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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