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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保险人参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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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谈谈保险人参预权张建军所谓保险人参预权,是指责任保险的保险人依法享有为维护自身利益,当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时,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活动进行控制和干预的权利。这是基于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这种特定情况...
作者 张建军
机构地区 东北财经大学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15-15,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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