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价值问题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重要问题,从主体——客体分化起,因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类便开始了实践认识活动.认识,一是认识客体,二是认识主体自身.就其性质区分,认识客体属于“科学认识”的范畴,认识主体自身的利益关系属于“价值认识”的范畴.本文拟以主体——客体关系结构为轴心,揭示价值认识的含义及其与科学认识的内在统一,以期阐明将价值理论研究纳入认识论研究的意义.一、价值认识的含义及其特征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是处于同其它事物的联系和关系中,事物的本质呈现于关系中,关系就是本质.以实践关系为主要中介活动的主体——客体结构呈现出的复杂关系,揭示了事物的多方面本质,诸如实践的本质,认识的本质,真理的本质,价值的本质,人与自然矛盾的本质等.它们既有互相区别的属性,又具有在实践基础上内在统一的属性,因此在主体——客体复杂关系结构中,抽取出任何一种关系,必然要涉及到其它关系,但毕竟每一种关系又都拥有自己特定的内涵.价值关系或日价值的本质既然蕴含于主体——客体关系结构中,就理当由此结构加以界定.经典作家正是从这方面来阐释价值本质的.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25-27,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