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则》向来被视为中国修辞学的标帜。此说见于郑子瑜先生的《中国修辞学史稿》,宗廷虎、袁晖二位先生的《汉语修辞学史》以及周振甫先生的《中国修辞学史》等书。无可讳言,《文则》为中国修辞学的建立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然我们还不能说科学修辞学至此已具备了它的刍形。这不仅因为《文则》除包括命意谋篇、用辞造句、修辞格、风格等整个修辞学的内容外,又设了辛、壬、癸三章详细介绍文体学知识,更重要的是陈氏继承了由苏轼父子始的“为文言文”的文论观,一改师古文只“师其意不师其辞”的为文传统,提倡“文”、“道”合一的作文原则,既“师其意”又“师其辞”,从而在“师其意”的前提下写出了专“师其辞”即专论文章作法的这部《文则》。所以,《文则》应视作探讨文章规律的创作论为宜。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2期35-39,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